为帮助残疾学生更好地接受高中和高等教育,省财政厅和省残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,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,对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。这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后,制定实施的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,改善民生的又一助残特惠政策,在全国居于领先水平。
在特教学校、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(前三年)等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作为高中阶段学生,每生每学年可获得1000元的教育专项补助。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(含大专生、本科生、研究生),每生每学年可获得1500元的教育专项补助。日前,省财政已拔出专款,要求各县(市、区)残疾人联合会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向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。
